《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调查报告(2024)》发布
2024-11-20 14:50 网信中国
我国六成以上公民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对照《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提出的“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根据受访者在数字生活、工作、学习等场景中展现出来的数字化认知理解、应用操作、思维观念等能力,对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采用分级评价方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层。成年人中,60.61%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6.26%具备高级水平,21.22%具备中级水平,23.13%具备初级水平。未成年人中,64.69%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2.55%具备高级水平,26.25%具备中级水平,25.89%具备初级水平。需要指出的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社会角色为受教育者,与成年人的社会角色和应对情景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反映群体特征,本次调查对二者采用不同评价标尺,二者数据不作直接比较。
二、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地区情况
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相符。我国区域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协同推进,东中西部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63.23%、60.03%、56.90%,其中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1.60%、63.70%、59.25%。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位居前10的省份中,有8个省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排名前10,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基本吻合。其中,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位居全国前列,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等的高级水平占比位居全国前列。
三、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群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