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进展:投喂者已支付4.8万赔款 球馆方仍未履行赔偿
2024-12-05 15:03 封面新闻
12月5日,记者从“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事件被告肖某某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该案再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而肖某某这边作为投喂者,已经支付了4.8万元赔偿款,但被告羽毛球馆所属体育用品公司(羽毛球馆经营者)仍未履行大部分赔偿款。
案件时间线
经历一审、再审,法院判决投喂者赔偿4.8万
此前,封面新闻曾报道,2023年4月20日,原告吴某某在上海宏博羽毛球馆打羽毛球时,落地踩到猫肚子摔倒受伤,被诊断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之后,吴某某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
上海闵行法院庭审(图源上海闵行法院)
2024年2月2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肖某某赔偿吴某某24万余元,羽毛球馆所属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中,这24万余元赔偿金主要构成为:赔偿原告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某追偿。
3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6月5日,该案再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