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众怒的共享充电宝:超1秒按半小时收费 暗藏消费陷阱
2024-12-11 08:28 法治日报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李女士近日在使用“×电”共享充电宝时,就遇到了一次计费问题。
“租借的共享充电宝收费标准是每30分钟收费4元,我租了不到1小时,却收了我8元。”李女士说。
感觉到不对劲,李女士又重新查看了计费规则,结果上面写着“使用时间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的标准计费”。李女士的租借时长为30分钟27秒,尽管超出了不到1分钟,但根据其租借的共享充电宝计费规则,还是按照60分钟计费,因此李女士被收取了8元费用。这一计费方式让李女士感到不满。
“有些共享充电宝的计费规则对于消费者来说不够公平合理。”李女士说,不足60分钟按6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超出1秒钟仍按一个计时单位收费,这种缺乏灵活性的计费规则,让消费者很容易因为短暂的超时而支付额外的费用。“消费者期望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费,即‘用多少付多少’。”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对于共享充电宝的计费规则,如果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这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她进一步分析,即便某些品牌的共享充电宝事先明确了收费规则,但因为租借充电宝基本是格式条款,必须勾选同意才能借。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运营商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含有隐藏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