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请年休假=放弃?律师:年底“清零”需经职工同意
2024-12-12 11:28 工人日报
年休假不休,年底“清零”?年休假能不能跨年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职工没有主动申请休年休假等于自愿放弃休假吗?临近年底,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休假。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年假不休,年底“清零”?临近年底,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休假。近日,围绕企业和职工关心的这一问题,《工人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休年休假,劳动者应及时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保留与年休假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请假记录等,以备在争议中作为证据使用。”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谈自成建议,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工作年限依法主动为职工安排休年休假;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应尽量及时支付,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用人单位应完善年休假相关的规章制度,避免制定“年休假过期作废”等无效条款,确保规定合法有效。
年休假休不休谁说了算
“年休假不得跨年休且过期作废,因个人原因未休完2021年年休假,公司无须承担支付年休假工资的责任。”何东(化名)从广州某乳品公司离职后,提出让该公司支付4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后,遭到拒绝。
何东曾任广州某乳品公司人事招聘主管,工作9年多。2022年10月18日,他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0月24日,他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了公司支付4天未休年假工资差额等权益要求。
仲裁裁决,该公司需一次性支付何东2021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3081.61元。对此,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