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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

2024-12-21 13:37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仇晶 济南报道

  山东是国资国企大省,国有企业主要资产和经营指标稳居全国前列。截至2023年底,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18.8万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9.4万亿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的同时,不断丰富完善报告制度,聚焦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创新开展专项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12月2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开展监督的有关工作。

  制度引领 出台监督措施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顾问和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管理情况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监督工作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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