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6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最高奖励举报人25.8万元
2024-12-26 14:3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安全生产举报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强化安全监管、精准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抓手。12月26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今年以来,各地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举报受理量、举报奖励金额再创新高。在前期已经公布16起典型案例基础上,近日,应急管理部再次公布6起各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1:举报查处煤矿超定员作业的违法行为
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呼伦贝尔市某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与人员定位卡分离、超定员作业等问题。经查,该矿6名职工未佩戴人员定位标签进入采煤工作面作业,单班作业人数达到26人,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举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矿安〔2023〕129号)的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规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5.8万元。
案例2:举报查处瞒报事故
2024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峡江县某铁矿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未依法上报。经查,该企业于2024年7月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且该企业未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举报属实。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按照《吉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