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2025-01-01 07:01 德州教育发布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聚焦消防、房屋结构、恶劣天气、用电用气用火等重点安全领域,配足配齐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安全防范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逃生演练,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要在假期开班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和逃生演练,制定完善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加强机构门卫、保安和教职员工管理,不得违规聘用有暴力、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杜绝学生伤害事件发生。
三、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非学科类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教育咨询、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四、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将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做到“应托管、尽托管”,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运营。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校外培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