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2025-01-01 07:01 德州教育发布
校外培训机构应自觉做到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诚信经营,自觉依法规范培训行为,以“证照”齐全立足市场,以优质培训服务争取学生,以安全服务赢得家长信任,在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前提下实现自身有序健康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假期校外培训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德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外
德州市教育局还发布了
《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建议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
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登录”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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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