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离职=年终奖“泡汤”?不,视具体情况而定
2025-01-02 08:34 工人日报
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劳动者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工作不满一年,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确定发放年终奖的比例。本案中,该公司并没有公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当给成先生支付2020年度奖金,且金额应按照成先生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最终,成先生拿回了离职当年年终奖5.5万元。
规定“提前离职没有年终奖”有效吗
如果离职员工所在的公司通过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不能享有年终奖”,那么是否意味着离职员工无法领取年终奖?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一个指导案例作出了阐释: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指导案例中,房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担任战略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该公司撤销战略部,房女士的岗位被取消,随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两个月未果。2017年12月29日,公司向房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房女士不满,经劳动仲裁后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2017年度奖金。公司称《员工手册》规定若员工在奖金发放前离职则不能享有年终奖。该公司年终奖在次年3月发放。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女士不符合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奖金发放情形。房女士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