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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01-05 11:00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郑华鑫 泰安报道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实施意见》从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着力,逐步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的新机制,全面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构建农村地区健康服务圈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是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意见》针对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县域一体化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等,就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行了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为充分拓展乡镇卫生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功能区将深入探索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则,选择条件符合的村卫生室,采用由乡镇卫生院领办、临床科室直管等方式,实行乡村两级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化赋能医疗卫生,把看病居民的医疗、健康管理、家庭医生随访等数据整合应用,居民可实现随时查阅,提高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实施意见》明确至少五分之二的乡镇卫生院要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村卫生室要近九成。同时,为了方便农村居民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实施意见》对村卫生室“中医阁”“中医角”设置比例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分级打造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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