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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犯罪细节曝光:十年拐卖17名儿童,法院用多个“极”描述其罪行严重

2025-01-06 17:57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记者 张旭 报道

  2025年1月6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从杨妞花处获悉,日前,她已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的终审裁定书。

  据杨妞花提供的裁定书显示,贵州高院认为余华英为获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都匀市、安顺市,重庆市大足区,云南省大理市、丽江市流窜作案,拐卖十七名儿童,并将十六名儿童以3000元至125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王国付、杨希兰等人介绍卖到河北省邯郸市。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对杨妞花来说,这是一场漫长的“战斗”。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亲手将人贩子余华英送上法庭的杨妞花,终于在她追击人贩子的第1313天,替早逝的父母讨回了公道。

  自2023年7月14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一审开庭以来,过去的一年多,曾拐卖17名儿童、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的余华英,三度被判处死刑。2023年9月,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后,贵阳中院在2024年10月重审一审再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亦提出上诉。

庭审中的余华英(图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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