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青岛发布这10条措施
2025-01-17 09:11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毕筱涵 青岛报道
1月1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介绍《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的有关情况。
据悉,《十条措施》内容共分为十大条,包括29项具体举措。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一方面,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职责,建立更加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单列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职务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形成国有资产后,其划转、转让、退出、损失核销等处置,由科研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切实为科技管理人员松绑减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一是允许科研单位采取“赋权+约定收益”方式,将留存的部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相当于赋予科研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所有权,更能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能动性。二是允许对过往利用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创办的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为各驻青高校等单位就历史问题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提供解决路径,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三是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奖励,且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充分肯定、保护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的使命感和进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