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青岛发布这10条措施
2025-01-17 09:11 大众网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一是引导国有投资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持股平台,购买成果作价转化后的高校院所持有股份,为高校院所作价入股转化成果退出变现提供通道。二是优化“硕果金”政策,对入驻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概念验证平台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先投后股、股权直投、赋能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支持高校院所“揭榜”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任务,建立驻青高校服务地方绩效评价体系,推动驻青高校积极参与创新改革、融入地方发展。
探索“集采研发”产学研融合新范式。开拓市场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支持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依托“云端研发”等开放服务平台,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凝练行业共性难题,通过“集采研发”等新模式,组织“平台+高校院所”签订委托孵化协议、“平台+企业”签订预采购协议,形成预期市场订单,面向市场众筹解决研发资金,实现科技成果产品化。
高标准打造海洋科技大市场。一是加快海洋科技大市场特色化、国际化、市场化发展,联合各类专业机构打造共建共享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二是发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上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作用,链接全国海洋创新资源,带领科技企业出海。三是坚持市场化运营,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推广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投结合”等模式,培育科技服务业新业态。
责编:王秀洁
审签:李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