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十五条”
2025-01-22 13:56 海报新闻
9.提升高处作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企业高处作业设备更新改造,将用盘扣式、钢管扣件式等类型支架在施工现场组装搭设、依靠人力进行升降的作业吊篮替换为电动作业吊篮等设备,将三点式腰式安全带替换为五点式安全带,并督促企业规范化使用。
严格执法检查
10.明确检查清单。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各行业领域高处作业特点,结合共性制度要求,“一业一清单”制定各行业领域高处作业执法检查清单,明确执法检查事项、标准、检查、罚则,指导检查人员照单开展执法检查,引导企业照单改进提升工作。
11.组织暗访检查。省有关部门要以上率下,制定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检查,灵活采用无人机巡查、视频高点巡查等无感方式,拓展检查范围,提升检查质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能够当场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
严格事故调查
12.落实事故调查挂牌督办。高处坠落亡人事故发生后,省有关部门要派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原则上对高处坠落亡人事故挂牌督办并责成提级调查。事故调查要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监管职责;是否以零容忍态度制度化排查整治高处作业隐患;是否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措施;是否健全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倒查责任落实,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