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
2025-01-27 16:18 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
付费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内外协同、统筹平衡、安全高效的异地就医医保支付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医保发〔2024〕2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一)明确按病种付费管理范围。强化就医地管理责任,有效发挥按病种付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逐步将省内异地住院手工报销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