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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摆渡车,便利还是谋利?

2025-02-10 08:15   人民日报

  专家表示,一些景区制定摆渡车价格时,在综合考虑车辆购置维护、人员薪酬、能源消耗等成本的基础上,还利用独占性追求更高的利润,而没有充分考虑游客的感受和体验。

  实际上,有关部门已经对此作出了规定: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包括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缆车、游船等)、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

  同时,《通知》还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的原则,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停车场,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去年6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偏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价要予以重新核定,降低价格,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过高利润。

  有的景区免费提供摆渡车服务,受到游客的肯定。专家表示,并不能“一刀切”地要求景区免费提供摆渡车服务,需要根据景区的实际运营情况而定。可以推动实施价格听证制度,让景区、游客代表、专家等各方参与,确保收费标准的制定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和社会公平。

  有读者建议,景区需要树立长期经营的理念,无论是摆渡车的起始点设置,还是车票定价,景区都应该重视游客体验,不能只关注短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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