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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若干措施》

2025-03-03 17:19   济宁市

  为深入贯彻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就促进住房领域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展务实管用的促销活动

  (一)加大春季促销活动力度。抓住春季住房消费释放较多的时机,强化市、县联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住房团购”“青年乐居”等主题活动,结合我市文旅、体育等重大项目,开设展示场馆、设立移动售楼处,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氛围声势,提高群众参与热情。一季度全市组织召开住房消费各类活动不低于15场,助力商品房销售实现“开门红”。

  (二)持续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抓好假日营销,紧抓“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寒暑假,常态化组织房交会、精品楼盘推介会、外销展示会等。鼓励各县(市、区)创新建立“房产超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住房团购”服务。指导房企运用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

  (三)抓好群团购促销。锚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工群体,尤其针对新入职、刚毕业的青年群体,摸清购房意向和需求,组织房地产企业积极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有序进企业、进机关、进院校、进社区举办“群团购”活动。紧盯新市民、进城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群体,筛选刚需楼盘,引导房企推出团购优惠,宣传惠民政策,有效释放购房需求。

  二、用足用好住房消费支持政策

  (四)优化调控政策。发挥政策在激活住房消费中的引领性作用,加力落实国家和省一揽子增量政策,用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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