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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加力,为何以2000年为时间界限?如何投入?

2025-03-11 14:47   第一财经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切口正被“着力推进”。

  3月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民生主题记者会。住建部部长倪虹谈及接下来城市更新工作的规划时提到,“将下功夫实施一批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的更新项目”。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改造”成为“惠民生”更新项目的重要部署。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曾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这份国办文件同样以2000年作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时间界限: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根据该指导意见中设定的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住建部进一步明确,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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