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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2024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2025-03-24 16:09   财政部网站

  二是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精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除“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产品外,其他绝大部分产品均按照征税率足额退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进一步将中欧班列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有关枢纽、重要货源地和边境口岸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新增郑州、重庆、成都等城市铁路场站为启运港,新增二连浩特、满洲里、磨憨铁路口岸等为离境港,并扩大沿海主要港口启运港退税政策辐射范围。

  三是开展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试点。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

  四、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推动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

  (一)推动就业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强化就业资金支持保障。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支持地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继续推进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带动全国就业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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