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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金属冶炼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5-03-26 20:50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3月26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近期公布一批金属冶炼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1:江苏省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特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2024年7月25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特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中频炉炉下坑地面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3.钢锭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经查,该公司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对该公司所有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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