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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未拿到正式办学许可证,武汉一幼儿园将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2025-03-27 20:50   红星新闻

  艾桂方与凤凰置业之间的《幼儿园房产租赁合同》签订于2017年4月5日。合同显示:房屋用途约定只能开办幼儿园。租赁期限为十五年,免租一年。租金自2018年1月1日起算,一年租金120万元,每年按5%递增。

  合同明确,如果凤凰置业“不能按约定提供合法的办学房屋”,将视为违约,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最初艾桂方和合伙人的计划是“往高端幼儿园走”,按照十个班的标准建设,投入了800万元左右。艾桂芳介绍,正常情况下,盈利性的高端幼儿园,学生一学期的收费要超过1万元,第一年优惠的情况下,收费也在8000元往上。“要不然,我不可能承担得了这么高的租金。”

  艾桂方没想到的是,装修完成、消防验收合格之后,办证时,江夏区教育局告知她,租赁的场地要移交江夏区教育局,开发商不移交的话,不能办证。

  凤凰置业则向艾桂方出示了江夏区教育局在幼儿园验收汇报上的批复,“经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初步验收,符合质量要求,请建设局予以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告知艾桂方,瑞和华府幼儿园“不属于移交的幼儿园”,让其安心装修,准备经营。

  “因为办不了证”,在交了一年的租金120万元和押金100万元后,艾桂方和合伙人拒绝再向凤凰置业交租,并提出“幼儿园合法化了之后再交”。“租金到底是该交给教育局还是开发商?交了钱不让办了,损失谁来承担?”

▲瑞和华府幼儿园内,孩子们正在玩耍

  而江夏区教育局则明确回复:只有开发商移交了幼儿园才能办证,“不移交办证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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