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8年未拿到正式办学许可证,武汉一幼儿园将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2025-03-27 20:50   红星新闻

  判决书显示,艾桂方和其合伙人认为,2016年,凤凰置业为开发瑞和华府项目,向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承诺建设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为此教育部门为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幼儿园建成后,在明知幼儿园需要移交的情况下,凤凰置业仍然与艾桂方等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凤凰置业对幼儿园没有所有权,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同时,合同签订后,因为凤凰置业迟迟不愿移交,幼儿园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导致幼儿园一直“无证经营”,连年亏损。

  武汉中院审理认为案涉租赁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租赁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023年7月,武汉中院作出判决,要求艾桂方和合伙人支付拖欠的租金、违约金,双方合同解除并腾退房屋。

  一审后,艾桂方和其合伙人上诉至湖北省高院,法院进行了不开庭审理。并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北省高院2024年12月16日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二审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艾桂方与其合伙人拒付租金是否违约。

  湖北省高院审理认为,涉案的瑞和华府幼儿园的权属是凤凰置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并非教育局划拨方式,不存在应当移交,凤凰置业公司享有对幼儿园的处置权。没有证据证明凤凰置业与政府部门就幼儿园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曾作出明确约定。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