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一工人无合同工伤认定遇阻 律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依法索赔
2025-04-02 15:5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报道
“我外甥才28岁,在工地受了重伤,现在也没有人负责,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近日,海报新闻收到河北省杨先生的报料,2024年5月28日,其外甥刘斌(化名)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青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中发生意外,导致右臂受伤严重。4月1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方表示,经过调解,施工单位向刘斌一次性赔付了误工费。
由于刘斌与用工方未签订用工合同,工伤认定遭遇难题。事情过去近一年时间,相应的工伤赔偿悬而未决。
无用工合同,工伤难认定
刘斌的妻子李佳(化名)告诉记者,刘斌经包工头李某某的介绍参与了石家庄市鹿泉区青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项目的工程建设。在刘斌受伤后,包工头将责任全部推向施工单位恒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公司”)。
“我老公受伤后,恒华公司第一时间就把他送到了医院,给我们垫付了手术费。当时医院诊断是右臂桡骨开放性骨折,还有主动脉血管损伤等。恒华公司说先养伤,其他事情等出院后再处理。”李佳告诉记者。
李佳称,事故发生后,她和刘斌曾多次联系李某某,试图解决问题。“李某某说,他只是给我老公介绍了个活,受伤了找他没用,还是得找施工单位。后来李某某就联系不上了。”
项目业主鹿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他们的调解,恒华公司已经完成了对刘斌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