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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法院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5-04-08 15:50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3日,郯城法院36名执行干警整装集结,分乘9辆警车组成三个行动组,按预定方案奔赴城区及周边乡镇执行现场。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33人,达成执行和解4件,当场履行11件,执行到位金额52万余元。

  典型案例

  2018年,王某某与李某夫妇因购房向郯城某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18万元,约定分10年还清。2023年因连续逾期还款产生违约,银行诉至法院后,经依法审理判决二人共同偿还剩余本金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执行人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工作场所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李某辩称二人已离婚,约定债务由前夫王某某承担。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严肃告知:“民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婚姻关系解除不能免除共同债务责任。”李某闻言情绪激动,坚称离婚协议已明确债务归属,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鉴于其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法院当即宣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见法警亮出手铐,李某顿时慌了神,当即表示愿意筹款,并紧急联络多名亲友转账。最终,李某在亲友帮助下将剩余贷款本息9万余元全额履行完毕,这起纠缠数月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兰陵法院

  4月2日早上5时,42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准时出发,按照既定路线,逐一奔赴执行现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5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7件,执行到位7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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