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法院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5-04-08 15:50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某因拖欠某银行贷款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孙某应偿还剩余贷款12万元,但孙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行动当天,执行干警驱车到孙某家中,发现只有其家属杨某及孩子在家。杨某声称孙某已经到南方打工,联系不上。承办法官注意到阳台上有晾晒的成年男子衣物,推测杨某大概率在说谎,于是一边和杨某聊家常,一边向其释法明理,“现在不只是影响征信的问题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有可能构成犯罪,将会影响孩子的未来……”听到这里,杨某道出了实情,孙某其实是在附近的镇上打工,并带领执行干警找到了孙某。
到院后,承办法官向孙某释法明理,杨某也进行劝说,“为了孩子,这钱咱也得还上啊!”孙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将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本案顺利结案。
平邑法院
4月2日至3日,平邑法院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集中执行行动。2日14时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迅速集结,奔赴各执行现场,以法律为剑,直指试图逃避责任的被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逐一上门查人找物,根据案情精准施策,耐心释法明理,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有和解可能的案件,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努力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2人,拘留7人,执行完毕13件,执行和解16件,执行到位金额911,500元。
莒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