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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苛刻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踩坑 机票退改高手续费问题调查

2025-04-14 06:28   法治日报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志宏认为,在平台销售的情况下,或存在平台上的销售代理人过滤航空公司退改政策的情况,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均开设了便利的咨询确认渠道,消费者如果有疑问可及时向航空公司投诉,航空公司会通过与销售代理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约束,平台也应当履行电子商务法以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的义务。

  李志宏还提到,目前主要矛盾是旅客在购买机票时自愿选择了特定航空服务产品,也勾选了相应的运输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但发生纠纷时往往声称“不了解内容”,或者事后对勾选的内容提出反悔,长此以往将无法形成稳定的运输合同预期,对于遵守运输条件和客票使用条件的旅客也不公平。

  落地“阶梯费率”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航空公司要合理确定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要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即根据不同票价水平和时间节点等,设定合理的梯次收费标准,不能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同时规定,OTA平台、销售代理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严禁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

  从实践中看,不同航空公司目前并未设置统一的机票退改标准。有时即使是同一航空公司的不同航班,退改规则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有消费者呼吁,应当设立统一的机票退改标准,根据起飞时间远近划定阶梯退改票价。

  受访专家认为,从航空业发展现状和规律来看,尚不需要设置统一的退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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