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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德城区公开选聘35人

2025-04-18 07:17   德城区政府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2、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3、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③在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部长。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人员;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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