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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天立学校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招生简章

  我校采取综合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常规批次志愿(包括两类:一是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二是未被其他志愿录取且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我校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劳动教育、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科技为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等值互换后需平均达到2C等级及以上;第三组合中,道德与法治、生物学两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等级。

  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组合后进行录取。其中第一组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科;第三组合为道德与法治、生物学、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

  (二)等级互换和置换方式

  1.组合内各科等值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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