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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天立学校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招生简章

  第一组合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可等值互换,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间不能等值互换。第二组合中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科等级可等值互换。

  2.组合间科目置换

  (1)第一组合等级可置换第二组合(第一组合其中一科成绩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不能置换第一组合。

  (2)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科目等级均不能置换第三组合科目等级。

  (3)语数英置换第二组合时,指8个等级。如语数英其中一科由A+降到A,或由A降到B+……以上均为降低一个等级,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

  (三)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按照报考我校的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等级提升

  未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将考生第二组合科目(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若该组合中原始成绩最低等级出现两科及以上相同,则按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顺序提高一门学科的一个等级;若第二组合四科原始等级均为A,则不再提高(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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