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天立学校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招生简章
2025-04-22 16:43 “潍坊天立学校”微信公众号
录取过程中均以提升后的等级为录取依据。
3.录取流程
(1)录取民办第一志愿考生:
将达到我校录取必备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第二组合物理、化学、历史、地理4科等级由高到低排序预录取招生计划的120%(如出现多个考生成绩并列,录取并列全部考生);在预录取的所有考生中按考生的“语数英”组合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100%,划定第一条录取标准。
如因多个考生成绩并列,致使达到标准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将某个组合的标准提高一个等级直至恰好达到或少于录取计划,作为第一条录取标准(提高组合顺序为先提高第二组合,再提高第一组合“语数英”科目)。
若按第一条录取标准录取考生不足时,则进行组合间置换,按置换后的等级录取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
若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从组合间置换后的考生中按剩余计划数择优录取。
若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录取标准的考生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先录取组合间置换后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学生,再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择优原则:优先录取语数英组合原始等级高的考生,若出现并列,则优先录取历史、地理两科原始等级高的考生。仍出现并列,则按照物理、化学两科原始等级高的考生,若仍出现并列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道德与法治、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的科目顺序择优录取原始等级高的考生,直至完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