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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惠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5年主要负责人招聘公告

2025-04-25 14:21   淄博市总工会

  淄博惠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聘人员应及时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一)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按职责分工签订年度、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兑现薪酬待遇和是否续聘。

  (二)对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

  (三)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协议一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协议和文件要求可对聘任人员进行调岗、降级或解聘等处理。

  (四)薪资待遇

  根据《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薪资水平和同等职位的市场薪资水平,淄博惠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为12万元左右,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视企业运行效益情况确定。

  七、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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