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钿甜父亲涉违规经营、在职期间生二孩,会如何处罚?律师解读
2025-05-23 06:34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务员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可被处以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若查实其经商行为涉及利益输送或利用职务便利牟利,可能需追缴违法所得,并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针对隐瞒违法生育二孩的处理,可能撤销录用或追加处分。杨某在2010年参加公务员考试及任职期间(2011-2017年)未如实申报生育情况。2016年前我国未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其行为涉嫌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务员诚信义务。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隐瞒重要事实可能被追溯撤销录用资格,或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加警告、记过等处分。若两项违法行为均成立,监察机关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多项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加重处罚力度。
其他可能的连带影响,1.职务关联调查,网友质疑杨某经商是否与原单位存在利益输送。若查实其利用职务便利为自身企业谋利,可能构成职务犯罪。2. 官方通报强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可能通过政府平台公示,以回应公众对公务员廉洁性及灾后重建资金透明度的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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