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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危女子乘无资质“救护车”转院途中身亡 家属: 车辆所属公司仍拖欠超47万赔偿款

2025-07-03 06:35   红星新闻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事发当年,家属决定带刘丽丽转往北京某医院治疗后,有自称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救护车工作人员的人进入病房告诉他们,外面找的车都是“黑车”,劝他们搭乘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自己的救护车”。地图显示,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到北京某医院,有980多公里,大约需要11至12小时车程。

  张女士表示,当时,那辆车外观看上去就是救护车,写有“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字样,车头有“急救”二字,便相信了那是医院的救护车,并向“救护车”工作人员的私人微信账号支付车费1万元。刘丽丽在车上离世时,汽车仍未抵达目的地医院。为把女儿的遗体运往位于长春的殡仪馆,刘丽丽的丈夫又向司机转账3000元。

  一审法院认定,承接此次转运业务的实为仁康急救站工作人员,与家属签订的转运协议书名头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病人转运中心转运协议书”,还与家属签订了两份转运中心病人病危通知单,通知单中写明病情已告知清楚,要求转运,后果自负。仁康急救站的经营范围包括急救站服务、救护车租赁等。仁康急救站明知患者病情危重,需要在转运途中采取必要措施以维系生命,却在自身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具备急救能力的情况下承接了该项业务,明显超出了其能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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