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六分局部署开展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专项自查工作
2025-12-25 14:42 山东药品监管
为进一步督促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生产持续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近日,省药监局六分局印发通知,组织菏泽、济宁两市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专项自查分为两个阶段开展:一是企业自查,要求企业成立由负责人牵头的自查专班,制定方案,深入排查,填写统一的自查表,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包含缺陷清单、整改计划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自查认定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需主动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监督检查,六分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遵守相关附录要求的企业,将依据风险等级,依法采取告诫、约谈、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
此次自查范围涵盖两市在国家药监局原辅包登记平台登记状态为“A”的所有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自查要求企业严格对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用辅料附录、药包材附录及相关检查指导原则,逐条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此次专项自查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查找隐患、补齐短板,切实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能,保障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源头质量安全,为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责编:辛明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