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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2026-01-16 10:40   福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于今年元旦起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政策通过数字化手段,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专属消费券,用于抵扣日常照护服务费用,旨在精准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政策面向居住在福州市、经专业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据了解,本次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补贴通过“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补贴对象发放。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领取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用于抵扣评估费。

  在购买服务时,可凭券按比例抵扣费用。其中,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补贴50%,购买养老机构入住30天以上长期服务或短期“喘息服务”可补贴40%,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为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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