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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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