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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发布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6-02-05 14:47   海报新闻

  2.运动专长类:运动专项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专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国防教育方向类专业符合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者,在学校划定的各类别最低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和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办学实际,招生计划可在各类别、各专业之间及时调整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5.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1个专业志愿。

  第二十条确定拟录名单

  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结论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公示拟录名单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允许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凡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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