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盖玉莹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次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集中审视。在第四十四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格外引人深思。这一主题的提出,恰逢“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它昭示着我国的消费市场正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跃升”深刻转型,也意味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曾几何时,我们谈维权,更多聚焦于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基础性安全问题,追求的是“有没有”和“贵不贵”。而今日之消费,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已成主流。消费者在面对“大数据杀熟”时的无力感,在预付卡“卷款跑路”前的维权难,在直播间“虚假宣传”中的迷失感,这些新业态下的新问题,无不在拷问着我们:权益保护的边界是否跟上了消费升级的脚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升消费品质”不仅是经济命题,更是一个深刻的民生议题。它要求我们将维权视野从单纯的“事后补救”拓展至“供给提质、维权提效、环境优化”的全链条治理。
提升消费品质,首在“供给提质”,筑牢消费品质的基础。当消费者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为一份情怀买入情绪消费品,供给端能否接住这“泼天的富贵”?如果企业只沉迷于“内卷式”的价格战,而忽视了对商品质量和服务体验的精雕细琢,那么所谓的消费升级终究是空中楼阁。我们必须推动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让优质商品服务更广泛地惠及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