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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这份消费提醒请查收!

2026-03-11 15:30   东营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地购买保健食品,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由此可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

  保健食品信息查询方法

  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市场监管总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可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查询,输入批准文号,核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保健功能等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这是辨别产品合法身份最直接、最权威的途径。

  如何选购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时,优先选择信誉较好的大型商场、超市、连锁药店,或是资质完备的线上官方旗舰店,这类渠道更有品质保障。同时,对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销售、电话推销、个人兜售等形式,务必提高警惕,谨防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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