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马红赛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住建部迅速回应采纳,这一“两字之变”刷屏全网,收获无数网友点赞。看似简单的名称调整,背后是对亿万业主心声的回应,更是我国社区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物业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这不仅是称谓的改变,更应是责任与行动的重塑。
长久以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频发,成为民生领域的一大痛点。小区卫生无人打理、公共设施损坏久拖不修、公共收益模糊不清、物业催费雷厉风行却服务缺位……这些琐碎的抱怨,道出了无数业主的无奈与委屈。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500强物企平均物业费收缴率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行业住宅物业服务满意度仅73.2分,足以说明物业“重管理、轻服务”的模式早已难以为继。部分物业公司习惯以“管理者”自居,将门禁道闸当作权力象征,把催缴费用当作首要任务,却忘了自己的核心职责是为业主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这种权力惯性,正是矛盾的根源所在。
从“管理”到“服务”,两字之差,谬以千里。这一改变,明确了物业与业主之间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厘清了“委托与受托”的核心定位——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业主聘请的“管家”,管家的职责是履职尽责,而非发号施令。这种理念的转变,不仅尊重了业主的主人翁地位,更契合了新时代社区治理“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求。正如网友所言:“我们交物业费,买的是服务,不是被管理”,这句直白的表达,道出了无数人的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