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称征集主播渠道购买优思益的消费者,免费发起集体诉讼:争取“退一赔三”
2026-04-08 06:26 红星新闻
王乐律师:如果没有签署任何免责材料或者认可如此承担方式的话,是可以主张的。但想必希望大事化了的主播,肯定都是在要求消费者不再后续追责的情况下,才进行赔偿的,所以后续的主张极大可能会比较被动。如果是已申请全额退款的消费者,应当立即跟主播方说明,取消全额退款流程,出具相关声明,才可参与我们的维权活动,这也是为了提高我们行动的效率,保证诉讼结果。
维权重点针对主播
如有充足证据胜诉概率会大很多
红星新闻:你们帮消费者争取“退一赔三”,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胜诉的把握大吗?
王乐律师: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消费者遇到假货,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具体来说,主要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