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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称征集主播渠道购买优思益的消费者,免费发起集体诉讼:争取“退一赔三”

2026-04-08 06:26   红星新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至于胜诉的可能性,民事诉讼周期比较长,大概需要半年到一年,中间涉及证据提交等多个环节,胜诉的关键还是看证据是否充足。如果理想情况下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那么胜诉概率就会大很多,我们对证据充足的案件还是很有信心的。

  红星新闻:之前优思益品牌发布声明,说他们的产品在澳大利亚有注册,对此你怎么看?如果提起诉讼,优思益品牌和直播平台会被列为被告吗?

  王乐律师:在我看来,优思益的声明其实是亡羊补牢,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做了大量调研,他们再怎么解释也没用,就算想把责任甩给公关营销公司,也无法改变品牌在国外不存在的事实。

  从法律角度来说,被告应该有三方,分别是优思益品牌、直播平台和主播。但此次我们的维权重点还是主播,一来主播是优思益如此规模销售的主要推动者和获益者,二来对于消费者而言,目前也只有主播能最大限度的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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