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时评|平台“无理由退货”不能成为“无底线退货”
2026-04-14 17:3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静宁
一次学校艺术节演出结束,家长以“活动取消”为由集体退货,将电商售后规则的制度裂缝再次撕开。
近日,陕西丹凤县初级中学家长网购演出服用于校园艺术节后,以“活动取消”等理由集体退货,却被店家曝光学生穿着同款服装表演的视频。并且,退回的衣物污渍破损严重、部分开线起球、吊牌被剪,完全丧失二次销售价值,商家损失严重。
其实,这并不是孤例。近几年来,“表演结束就退货”“旅游回来就退货”的新闻屡见报端。2024年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退回400余件演出服,2023年山西工商学院学生集体退货20件演出服等,都是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空子。可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正在被一部分人异化为零成本的临时租赁通道。
有必要重申一个基本常识: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退回商品应当完好。所谓“完好”,指的是除了一般性检查之外未被人为破坏、未超出试用范畴。
但现实困境在于,平台规则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倾斜。买家轻点“申请退款”,款项即刻原路返回;商家若想拒绝,则需要层层举证:监控录像、聊天记录、快递凭证,甚至要像此次事件一样去翻对方社交账号寻找演出视频。为几十元的订单承担数百元的时间成本和举证负担,对中小商家而言,这笔账根本算不过来。于是大多数商家选择沉默认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