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官宣中小学春秋假安排,山东已有15市确认设立中小学春秋假
2026-04-16 14:41 新黄河综合
4月16日,青岛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探索推进中小学校春秋假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设春假、秋假各1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本学期校历已经发布,原则上今年春假不再统一安排,中小学春秋假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具体放假时间将与每学期校历提前同步发布。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礼德小学学生前往白沙河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会同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探索推进中小学校春秋假的实施方案》。
根据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设春假、秋假各1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连休,也可与研学实践、运动会等统筹安排。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设春假。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通过机动教学时间或优化寒暑假补足,不得占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假期严禁布置任何作业,严禁补课、考试、上新课,返校后不得立即组织考试。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放假前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全覆盖安全教育。引导家长不安排学科类培训,鼓励学生参与亲近自然、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博物馆研学等活动。严禁以托管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