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随邻居到长江游泳溺亡,邻居被判赔66万后申请再审:自己已尽到劝阻和救助义务
2026-05-01 06:45 极目新闻
2025年7月1日,8岁女孩萌萌(化名)跟随邻居前往重庆市丰都县长江中游泳,被吸入趸船下方不幸溺亡。此后,萌萌的家属将邻居范某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范某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萌萌家属赔偿经济损失66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4月30日,范某某的妻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丈夫当时已尽充分劝阻和合理救助义务,他们不服一、二审判决,已提出再审申请。

溺亡女童萌萌
一审法院认定,2025年6月底,萌萌在放暑假后到其外祖母家探亲居住,其间与范某某的女儿相识。7月1日下午,萌萌与范某某的女儿打羽毛球玩耍。17时许,范某某准备带子女到长江游泳,萌萌听闻后要求同往游泳,范某某及在场的案外人谭某某均进行了劝阻。但萌萌未听劝告,回到外祖母家中自行带上泳衣下楼,并随同范家三人前往长江边。据范某某女儿陈述,萌萌到范家主动拿取一套游泳圈和跟屁虫,在出门时为避免范某某不允许,要求其代为携带。18时左右,范某某的子女与萌萌先后下水,范某某最后下水。
下水后,范某某预测到萌萌靠近趸船有风险,让她往外侧游,同时向其所在的方向游动,但萌萌被趸船处水流漩涡吸到船舷。范某某赶往救援,抓住萌萌的手后因水流吸力大而脱手,两人均被水流吸入趸船下,范某某从趸船外侧游出呼救,萌萌则溺水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