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五批)
2026-05-09 19:27 淄博市场监管
2026年2月11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大集的食品摊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消费者宣传售卖的生鲜肉为牛肉,因部分肉品颜色为暗红色,无明显牛膻味,肌肉纤维不清晰,疑似“非牛肉”。经查,当事人以猪肉冒充牛肉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博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淄博鑫弘韵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16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淄博鑫弘韵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使用销售话术模板进行电话推广益生菌、维生素C含片和穴位磁疗贴等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1月起组织员工按照话术开展电话推广,话术中虚构“工作六七年、接触5万多名患者”的经历;宣称产品能“治疗尿频尿急夜尿多”“清除邪毒”“临床康复”“十年八年不复发”等,无临床试验数据支持;使用“不继续服药会发展为尿毒症、膀胱癌、前列腺癌”等无医学依据的表述制造健康焦虑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张店区市场监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淄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淄川昆仑马家全羊馆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