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让职业节日回归本意: 劳动节不应只是“小长假”
2026-05-01 10:01 莒县农业农村局
首先,劳动节应该是对劳动的“正名”。长期以来,社会对“劳动”的理解存在窄化倾向——似乎只有体力劳动才叫劳动,只有一线的、可见的、艰苦的付出才值得赞美。事实上,知识创造、技术研发、管理服务、艺术生产,都是劳动形态的延伸。在劳动节,我们更应该倡导一种“大劳动观”:每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都值得尊重,每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都配得上一份体面。
其次,劳动节应该是对权益的“校准”。“五一”不仅是休息的许可,更是权益的提醒。今天,996工作制曾引发广泛讨论,“内卷”“躺平”成为流行语背后是职场人的普遍焦虑,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仍存在空白。劳动节的真正意义,恰恰在于提醒我们:休息不是施舍,而是权利;劳动不是工具,而是人的本质需求。当一个节日需要被反复“保护”才能不被异化,本身就说明我们在日常中做得还不够。
最后,劳动节应该是对尊严的“重申”。任何节日,最终都要回到“人”的身上。每一个劳动者,无论身处哪个行业、从事什么岗位,都应该被看见、被尊重、被善待。那些在假期里依然坚守岗位的人——清洁工、外卖员、医护人员、公共交通从业者——他们的劳动,是这座城市正常运转的承重墙。尊重劳动,首先要看见劳动。
节日本来就是人类为自己设置的“意义坐标”。春节凝聚家国情怀,清明寄托追思之情,中秋承载团圆之意,而劳动节,应当承载对劳动本身的敬畏与对劳动者的关怀。它不是单纯用来“消费”的假期,而是用来“思考”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