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诉酒店价格欺诈拒调解后却被通知领赔偿,法院:还在审理中
2026-05-16 13:37 澎湃新闻
消费者黄先生近日反映,湖北省远安县一家酒店在马拉松赛事期间,将日常价格259元的房间“先涨价”标价749元再打折至500元。黄先生认为酒店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与日常价格的差价249元,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
涉事订单
该案4月8日在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月27日,法院致电黄先生,称酒店愿意把249元、三倍赔偿747元、诉讼费25元直接支付给黄先生,希望黄先生撤诉。对此,黄先生表示拒绝调解,要求依法判决。
5月14日,在该案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书记员通知黄先生,称酒店已将前述款项交至法院执行账户,通知黄先生到法院领款。
针对被质疑“强制调解”,5月15日,前述书记员表示该案还在审理中,法院不接受采访。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董超律师分析指出,法院的行为实质是想绕开法定程序,强迫原告接受一个非正式,非判决的和解方案。酒店想“花钱了事”,但法院不应配合酒店变相强制原告调解。
酒店借赛事涨价,被诉价格欺诈
为参加湖北省远安县举办的马拉松赛事,3月9日,黄先生通过同程旅行小程序,预订了远安国际大酒店3月14日-15日的一间行政城景大床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