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买新房,能否实现“所见即所得”?

2026-05-21 10:52   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实现住房“所见即所得”

  买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消费者来说理所应当。但在住房领域,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许多购房者付款时买到的是“期房”。预售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行业发展,却也带来新建商品房有时“货不对板”、未能按期交付等问题,影响购房者权益。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到,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这意味着,购房者期待的住房“所见即所得”,正成为现实。

  现房销售好在哪儿?

  ——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交付难、“货不对板”的问题;另一方面,拉长房企的建设周期,告别“高周转”的运作模式

  多年来,很多购房者想买房时,通常有两种选择:要么买新房,但基本为期房,多数以年为单位交付;要么买二手房,购房者看房时对装修、房屋质量等心中有数,基本“所见即所得”。

  “买二手房,小区环境通常没有新房好。而买新房大多得等一年甚至更久才能拿到钥匙。挑房时主要听营销、看沙盘、看样板间,最后房子建成什么样还不知道,让人不太放心。”来自上海的购房者陈曦说。

  新房能否也实现“所见即所得”?去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曾表态,在商品房销售上,推进现房销售制,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继续实行预售的,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