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6—2028年)
2026-05-22 09:20 山东省工信厅
1.深化企业梯次培育。支持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集聚资源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标杆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梯次发展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每年培育100家以上垂域标杆企业,构建“浪头引领、浪花竞逐”人工智能企业发展格局。对人工智能领域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等优质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专业服务队伍。围绕AI+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核心环节,打造一批场景化、专业化人工智能服务企业。支持电信运营商和数智科技企业提升服务能力,承接行业赋能应用。紧扣技术服务能力、项目落地成效、行业服务口碑等核心维度,建立人工智能专业服务商分级评价体系,定期发布优质服务商目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激发OPC创新动能。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个人创业者组建一人公司(OPC),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高校师生等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场景应用创新,支持通过OPC形式快速转化科技成果。建立健全OPC企业培育机制,在算力赋能、金融助力、场地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供给与服务保障,培育一批灵活高效的AI创新生力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全域应用赋能行动